关于举办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招生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提出的“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的要求,推动全国创业服务专业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为中小企业创办者和经营者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的人员,为此北京学志伟业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招生管理办公室将举办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在科技部和人社部的指导下,为全国服务咨询体系培养创业咨询师,使广大学员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做出贡献。
二、 培训对象
1、 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国家(省级)技术中心、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人员;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及投融资机构等相关领导、科技型企业的科技管理人员。
2、 从事或准备从事创业咨询工作的人员,公共创业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社会创业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高等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人员;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及服务的相关人员;有志从事创业咨询师职业的人员。
3、 此次培训鉴定采取中心系统内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创业咨询师素质、技能培训。本次讲课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知识》,即创新创业咨询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职业守则,创新概述、创业企业的开办、经营和管理,以及咨询,在咨询过程中的语言、交流与礼仪等,信息调研与处理、有关创业的法律法规等。第二部分是创新创业咨询师的教程,包括如何接待、提供解决方案、培训企业等。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3、二寸蓝底照片5张 4、国家职业技能申请表2份
5、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表1份 6、单位工作证明1份
7、技师性工作总结3000-5000字1份 8、原有职称证书请提供复印件2份
五、培训考试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6月14-16日 考试时间:6月17号 培训地点: 北京 湖北
六、培训费用
创业咨询师(二级)6800元/人,创业咨询师(三级)48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培训费、场地费、鉴定考试费、教材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证书颁发
培训合格后,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统一鉴定,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申报条件
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报考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8、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9、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创办和经营企业2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0、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在职业院校或高等院校从事创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创业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九、职业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